青春校园

白榆不知道
陆瓒,长得好性格好家世好人缘好,转校的第一天就和同学们打成一片,到哪都是耀眼的小太阳。 江白榆,长得冷性子冷,名字永远挂在年级第一,没人敢惹,也没人敢亲近。 一个众星捧月,一个高岭之花。 两个人看起来天差地别,虽然坐在一个教室,但好像一辈子也不会有交集。 直到有一天,陆瓒拿着试卷坐到了江白榆旁边,他指指试卷,试探似的问: “江同学,我这道题不会做,你能不能教教我?我放学请你喝汽水。” 江白榆瞥了他一眼:“不喝。” 陆瓒碰了灰,朋友们笑嘻嘻地安慰他: “没事,江白榆就是那个样子,不就一道题吗,我教你。” 但他话还没说完,一颗纸团从后面飞过来,在陆瓒桌面上弹了两下。 打开,是某道数学题的解题过程。陆瓒愣了一下,转头看去,江白榆的座位已经空了。 清清冷冷的少年把校服搭在椅背,从后门走了出去。 陆瓒收回目光,笑着把话题带了过去。 他在没人知道时把那张纸铺平夹进书里。 就像没人知道,他悄悄喜欢了江白榆很多年。 世人常以白榆借指星星。 我喜欢星星,星星不知道。 白榆也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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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年代技术员美人
存稿中《七零病美人嫁给老男人后》专栏可见,求收藏本文文案:末世博士宋知雨,一朝穿到物资缺乏的七零年代。为吃饱饭穿暖衣,她决定干回老本行,搞机械。于是红旗公社的人渐渐发现——公社最落后的南河生产队,耕地机被修好改良过,地里安装浇灌器,用上插秧机、播种机,不断被评为先进生产队,连连得到表彰。红旗公社众人:??  *大院人人都知道,徐延年俊朗能干,家世优越,幽默风趣,许多领导都想将他变成自家女婿。谁知某天,徐延年带回来一位乡下姑娘,说是他对象。众人大跌眼镜,女同志们芳心破碎,领导们扼腕长叹。众人纷纷摇头暗道:可惜了……然而只有徐延年知道,他花费了多少功夫才将不解风情的宋知雨,哄得跟他回家。--专栏完结文--《七零海岛摆烂式养娃》《七零年代搭伙夫妻》---存稿中《七零病美人嫁给老男人后》专栏可见,求收藏文案:  宋晚秋一朝穿到七十年代。  原身自小身娇体弱,走一步喘三喘,是个不折不扣的病美人。却因一场意外,不得不嫁给大院里的“大凶神”。  大院里的人对于宋晚秋嫁给徐随舟,充满同情与怜悯。  宋晚秋长得又白又嫩,还有文化。徐随舟那是什么人? 又凶又糙,能止小儿啼哭,哪个新兵蛋子不怕他?  可惜咯!  穿越而来的宋晚秋笑眯眯地把这些闲话都挡在了门外。  又凶又糙?本姑娘专治糙汉。  “徐团长,我喉咙好痒,是不是屋里灰尘太多了?要是被灰尘呛到,我会不会咳吐血呀?”  “我马上打扫。”  “徐团长,洗衣服好累,怎么办?头好晕,好想吐。”  “……放着我来。”  ……  某天晚上,徐随舟与兄弟坐在院子里,准备喝水浇愁。  “兄弟,我心里苦呐……”他刚开了个头。  屋里,宋晚秋的声音传来:“徐团长……”  徐随舟条件反射,霍地站起往里走:“来了!”  兄弟:…….  身娇体弱病美人x糙汉宠妻兵哥哥-----推推基友文--《开局给秦始皇直播陪葬品》by倪大歌《我演的炮灰都成了白月光》by三两秋《所有野生毛茸茸都喜欢我》by给我一把剑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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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竹马十分凶险
因为小时候生病吃了激素药,江萝一直是个小胖妞,学校的坏男生总叫她“猪猪萝”。她习惯被忽视,没有朋友。 …… 操场边,所有女生都在讨论同一个话题——祁盛。 刚带队赢得了市高中篮球赛的同时,又抽空参加了国际奥数竞赛、并轻松拿下金奖的少年。 没人注意路边狼狈的江萝,她蹲下身,修着无数次坏掉的车链子,满手油污。 忽然,校草祁盛走过来,蹲下身替她扣上了链条。 修好后,他熟稔地骑上了江萝的自行车,回头扫她一眼:“不准我跟你说话,送你回家没问题吧?” 祁盛竟然是江萝的竹马! 全校女生都傻了。 …… 祁盛,财阀祁家的矜贵少爷,数理竞赛拿奖拿到手软天才少年,无比耀眼,也出了名的脾气臭。 但后来,隔壁班男生给江萝写情书这件事,传得沸沸扬扬。 据说那天,祁盛冷着脸将男生堵在楼道间:“听说你喜欢我青梅。” 他用情书拍了拍那男生的脸,眼神十分凶险,“好-自-为-之。” 那男生吓得再也不敢跟江萝说话了。 祁盛喜欢江萝,所有人都知道,除了江萝。 bking混球vs温暖小太阳 女主潜力股,瘦下来变成超级大美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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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发户的漂亮前妻回来了
胡同姑娘林白青生的亭亭玉立,楚楚动人,表面是个柔弱小甜妹。 但她文能针灸武能咏春,是个既有医术又有功夫的狠角色。 可惜上辈子被渣男欺骗,一无所有。 重回九零,为传承中医医脉,她依然得从渣男的兄弟中选一个来结婚。 林白青……她选渣男那位军装笔挺,领花熠熠的军医小叔。 顾培是海军医院的海归派医疗战略专家,相貌英俊,前途光明。 诸上司不但工作中赏识,生活中也暗中较劲,恨不能以姻亲关系把他扒拉回自家地盘。 这日却惊闻,他在回胡同老宅见证一桩婚约时,被女方当众指婚,定下了亲事。 海归派从此要住进小胡同! 上司惋惜:要以婚约来强嫁,新娘子大概……委屈顾军医了。 单身男军医们:强扭的瓜不甜,可惜了顾军医的好人品。 直到某日,军装笔挺,气质冷冽的顾培牵着他娇柔白嫩的小媳妇来到军医院…… 上司:她竟是国医嫡系,咏春传人? 单身男军医们:强扭的瓜更甜,国医美人咏春逼婚,我咋没碰上。 顾培一直以为他娇软柔弱,温婉可人的媳妇儿是个软妹子,捧在掌心,细心呵护。 直到这日,亲眼见她当街,单手放翻三个混混……!!! 渣男以为不选他,林白青的小诊所早晚倒闭,可当他与小三穷途末路时,却惊闻: 林白青的外婆是国有大药企掌门人。 她失踪多年的父亲是神秘生命科学研究专家。 下落不明的母亲,也早在世界超级药企做了高管。 而当她带着国医走向世界,海归小叔便是她最坚实的后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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闪婚这件小事
关语兮做过的最任性的事,就是在分手后,跟只见过几次的相亲对象闪婚了。 彼时,男人站在总统套房的落地窗前,金丝眼镜边缘反射出清冷的光,他面色平静,掸了掸烟灰,淡淡说道:“我一年有大半时间在出差,顾不上你。你想清楚了。” 关语兮结了婚,就当这个婚没结。 半年后,公司空降新领导。 任职大会上,关语兮看到万众瞩目的大领导—— 这不是她那位领证后满世界飞的合法丈夫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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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佬家的绝色娇妻回来了[年代]
韩东塬 程柠 韩东塬是后世翻手云覆手雨的超级大佬。这位大佬深居简出,外人只知道他冷漠,禁欲,无人可近他的身。 但却没有人知道,这位无人可近身的大佬,身边却有一个幽魂,独自对着他几十年。 程柠从小生得肤若凝脂,手若柔夷,又美又娇。 跟着韩家继母进了韩家,暴躁的韩家姐弟一个一个嫌弃得不得了。 韩东塬下乡之前,程柠十分讨厌他, 讨厌他凶狠,冷漠,看人时的眼神像是能把人戳出洞来。 可是他替她下乡出事之后,程柠死后也没能超生,成了个幽魂被困在他身边几十年。 所以一朝重生,程柠觉得应该解了前世的结, 知道他已经下乡半年,就利落地收拾了包裹,选择了同一个下乡地点…… 韩东塬性格差脾气暴,更是从小不待见程柠, 程柠下乡,所有人都替她捏了把汗, 她长成这副样子,在那深山老林里哪里受得住? 韩东塬又怎么会管她? 程柠:“……” 他是不会管她,但他会吃人一样用力亲她, 会跟她说,“柠柠,这一辈子我都惯着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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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大院媳妇要搞机械
预收《八零之决定离婚后我重生了》《植物精退圈后去种地了》专栏可见,求收藏本文文案:末世博士宋知雨,一朝穿到物资缺乏的七零年代。为吃饱饭穿暖衣,她决定干回老本行,搞机械。于是红旗公社的人渐渐发现——公社最落后的南河生产队,耕地机被修好改良过,地里安装浇灌器,用上插秧机、播种机,不断被评为先进生产队,连连得到表彰。红旗公社众人:??  *大院人人都知道,徐延年俊朗能干,家世优越,幽默风趣,许多领导都想将他变成自家女婿。谁知某天,徐延年带回来一位乡下姑娘,说是他对象。众人大跌眼镜,女同志们芳心破碎,领导们扼腕长叹。众人纷纷摇头暗道:可惜了……然而只有徐延年知道,他花费了多少功夫才将不解风情的宋知雨,哄得跟他回家。--专栏完结文--《七零海岛摆烂式养娃》《七零年代搭伙夫妻》---预收《八零之决定离婚后我重生了》专栏可见,求收藏文案:姜花嫁给徐骋怀,是老辈的约定,否则凭借她乡下姑娘的身份,大院里最前途无量的徐骋怀,又怎会同意与她结婚?只是,婚后徐骋怀始终对她冷冷淡淡,天天沉着一张脸,像一块捂不热的石头。后来姜花才知道,徐骋怀早已心有所属,因为她,他无法与心上人在一起,也因为她是个乡下姑娘,令他抬不起头。将就的婚姻,一晃几十年。再睁开眼睛,姜花重生了。此时,她与徐骋怀刚结婚半年。这一次,姜花决定为自己而活。于是徐骋怀刚结束任务从基地出来,就听见纯朴善良的妻子说要离婚。他:???***研究院最有前途的徐骋怀,不苟言笑,端方严肃,唯有工作能让他多说几句话。后来,为完成工作任务,徐骋怀不得不住在研究院。于是,众人看见徐骋怀与一位装扮精致的姑娘站在门口。他神色缱绻温情,语气絮絮叨叨:“睡觉锁好门窗,不要喝冷水,衣服放着等我回来洗……”众人:???徐骋怀:你们懂什么,再不努力媳妇就没了!---预收文《植物精退圈后去种地了》专栏可见,求收藏文案:姜绿伞是一只植物精,一觉醒来变成娱乐圈人人喊打的女明星。看着网上大片“姜绿伞滚出娱乐圈”的字,又经历出门扔臭鸡蛋,姜绿伞被吓得连夜收拾包袱回深山。人类世界太可怕了!听说上古植物种子被科学院培养发芽开花,震惊世界。国外科学家纷纷来访,然而没过多久,友好交流便充满硝烟。为的是争夺人才——培养出上古种子的科学家。此时,据说科学家正面照被有心人爆出,网友们争相涌进某平台,只为一睹大佬风采。然而看清照片上的人时,网友们纷纷震惊得失语。“怎么是姜绿伞?!”姜绿伞无辜:“别问,问就是退圈后去种地了。”网友们:“……种地种出上古植物?”随后又有人扒出,姜绿伞退圈后,以一己之力带动了某个山区的经济。网友们:“……”------划重点,推推基友文《穿成狗血文里的女帝后》by倪大歌《短命炮灰皆成白月光》by三两秋《所有毛绒绒都喜欢我[娱乐圈]》by给我一把剑《可我夫君他眼盲》by风吹起游鱼《快乐守寡后夫君又活了》by令莐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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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综英美]失忆后我和韦恩结婚了
露西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。  她的丈夫为人体贴性格风趣,最重要的是,他拥有整个哥谭最正的身材、最俊美的脸,以及超级有钱。  没错,她的丈夫是大的那个韦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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糟糕!又心动了
相亲对象是暗恋过的男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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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文的漂亮原配觉醒了
上辈子人人都说宋书玉命好,丈夫有钱没变坏,孝顺长辈,友爱手足,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老实人。 宋书玉冷笑,这福气谁要谁拿去,她这辈子啊,就找个盘条亮顺有文化的知青,等对方回城,就没人跟她抢孩子了。 大家都说宋书玉傻,找个除了长得好看,肩不能背手不能提的小白脸,迟早会被抛弃。 宋书玉也暗戳戳地等啊等,可说好的知青返城,抛妻弃子呢?他念完大学怎么又跑回来了? * 齐春丽最后悔的是前世舍弃了对她千依百顺的赵文军,嫁给了嗜酒好赌的粮站公子,眼睁睁地看着宋书玉窃夺了属于她的幸福,嫁给赵文军,当上首富夫人。 重活一世,她发誓绝不会再放弃属于自己的幸福。只是她等啊等,等到宋书玉当上了村支书带着家乡父老都成了万元户,她抢来的男人却依旧还在地里刨食! 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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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我不配
李温水,人“不”如其名。 他就像沸水,滚烫沸腾,让人无从下手。 他自私,肤浅,市侩,虚荣心强,爱吹牛炫耀,似乎人类所有讨厌的缺点都能在他身上找出一二。 别人都说他除了有一张漂亮的脸外,一无是处。 母亲跑了,父亲再婚,继母骂他晦气。 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却能够被所有人捧在手心,得到一切。 长期压抑糟糕的环境早已让李温水扭曲,他不甘心,他也想为自己搏一搏。 他主动向弟弟暗恋的富少爷梁瑾示好,用小心思挤入梁瑾视野中。 该发生的都发生了,可当他想要讨一份稳定的关系时,梁瑾那眼神在说:李温水你不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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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如何制服易感期的Alpha
有人说Alpha都是衣冠禽兽,表面上越是克制温柔,骨子里就越疯狂桀骜,他们对自己的Omega有着强烈的掌控欲和占有欲……每次听到这种话陆一宁都嗤之以鼻。 他和柯染自小定下婚约,青梅竹马一起长大,在同一个房子里住了快二十年,匹配度高达99.8%,buff都快叠满了,也没见柯染对他表现出疯狂和占有,所以他认为以上言论纯是以偏概全的屁话。 直到某个平平无奇的夜晚,他和柯染平平无奇的聊了会儿天,而他不知道哪句话不对,直接把柯染的易感期刺激的提前了。 陆一宁对此表示怀疑:“?他对我温柔到我怀疑他某冷淡,我能刺激到他??” 医生:“他很健康,只是他strong.” 陆一宁还是不信:“你说他的克制温柔都是装的?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!” 医生:“他真是装的,你不用有滤镜,他就是个stonger。” 陆一宁:“你才是stonger!柯染是世界上最温柔的Alpha!” 医生:“……现在医学这么发达,怎么还是治不好恋爱脑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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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兽嗅玫瑰
霸道忠犬橄榄球明星VS安静内敛美女学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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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君他柔弱清冷
沈瑜成亲第三年,在她那温柔清冷的夫君怀里做了个预知梦。 梦里她的夫君谢翕是个假装正派,绿茶技能满点的灭世魔头。 披着悲天悯人的圣人皮,骨子里却早就腐烂透了。 连对她,都是利用多过真心。 最后被利用干净的沈瑜孤零零惨死。 换来的却是谢翕面无表情的几滴眼泪,和他即将迎娶白月光女配的消息。 预知梦外。 重新睁开眼的沈瑜,冷不防被人捏着下巴亲了一口。 温热的指腹拭去她眼角残泪,那人望向她的眸中满是深情怜惜∶“阿瑜可是做噩梦了?” “……∶)” 那你猜猜我梦见谁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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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度暧昧
宋洇没想到会再遇到傅晏。 彼时,他已是受人追捧的京圈大佬。 而她不再是天之骄女,被未婚夫劈腿又羞辱。 两个人像是完全相悖的两极。 那日,会所灯光迷离。 他坐在最清静的雅座,神色淡漠,长腿舒展。 宋洇被渣男泼了一身烈酒,无力反抗,红着眼要走时,听到身后的人叫了一声“傅少”。 回首,只见傅晏西装革履像是个暴徒,猛然给未婚夫的脸来了一拳。 他擦干净沾血的手,微微弯腰与宋洇平视。 允诺:“宋洇,你跟我,我帮你撑腰。” - 真是意外,明明他应该恨她。 京圈傅少杀伐决断,矜贵散懒,自打上位没人敢在他跟前说个“不”字。 但在他昏暗的前半生,确实受过不少的屈辱,最为耻辱的当属宋洇给的。 她在他最为清贫的时候迷恋他、施舍他,强迫他,最后高高在上抛弃,说:“腻了。” 他合该玩弄回来,可他没有。 十八岁的暮春夏至,少年克制地拒绝,苍白的皮肤被斑驳的树影分割,眼帘垂下,盖住一颗想要攻城略地的心。 - 久别重逢,她已是别人的未婚妻。 在宴会的角落,傅晏带她避开灯光和世俗。 搂着她的腰,嗓音清哑,垂眼问:“真的不考虑一下我?” “只是晚上也行。” - 你曾跌落人间地狱,我却依旧奉你若神明。 .狗血,大量回忆杀,在一起时均已成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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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定事实
兰泽和郁岑在一起两年,两年都穿插着另外一个学姐的痕迹。 分手那天郁岑忙着哄被她气哭的学姐,甚至还在指责她太能演会装,以前的乖巧竟都是骗人。 那一刻,两年感情,稀碎一地。 不久后,兰泽母亲生了病来京治疗,郁岑第一时间飞奔到医院,想求她一个回心转意。 知她心软,哄哄便是。 谁知,一直不怎么搭理他的兰泽,三分钟后竟扑进一个匆匆赶来的男人怀里。 她哭成小可怜:“哥……” 男人年纪轻轻,气场却正然凛冽,淡声安抚着怀里的姑娘,在黑暗中挑来一眼,若有若无地扫过他的方向。 郁岑松了口气。 他以前见过这个男人。 他们只是兄妹。 可一个小时后,医院大门口。 郁岑眼睁睁看见那个男人低头凑近兰泽,暧昧轻捏小姑娘的下颚,同她算着刚才的账:“小没良心,谁是你哥?” “那里头躺的是我程砚安未来的丈母娘。” “我不来帮衬,难不成让你前男友来,嗯?” 兰泽乖乖巧巧地看着他,忽然就失了神。 小模样像是动了情而不自知。 郁岑警铃大作。 -- 程砚安此人,自小长在程家老爷子膝下,养出一身老一辈人的风骨,年纪轻轻,前程无量。 而程家与兰家是世交,程老爷子想要兰泽做他的孙媳妇儿。 可程砚安大兰泽八岁。 一开始,程砚安觉得小姑娘年纪太小,不愿耽误人家。 可后来某次,听说她与朋友一起聚会,小酒鬼喝醉了酒,被哄骗着说了许多胡话。 当时那人问她:“请说出你未婚夫程砚安的五个优点。” 她掰着指头:“身材好、长得帅、气质好……” “还有两个。” “温柔真诚。” “还有一个。” 然后她忽然娇笑起来,捂住脸,满是羞:“吻、技、一、流!” -- “法律上有一种说法,叫「既定事实」,是指已经形成,且不可更改的事。” “所以,我爱你,确认属于既定事实。一经成立,永不失效。” “关于这点,你可以向我反复确认。” * 乖萌贱小绿茶×腹黑情种检察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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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能听见动物心声[直播]
令月毕业被人陷害去动物园实习,同事排挤,上司针对,辞职前虎口救人,发现自己竟然能听见动物心声。帮助动物实现心愿,即可获取奖励?黑乌鸦:“嘎嘎这家伙是大盗!俺刚看见他抢了珠宝店,悬赏五十万!还搁东湖大柳树埋了一麻袋亮闪闪,兄弟们快冲啊!”  千重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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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宿敌写了封情书后
唐峭是一部仙侠文里的反派。她兢兢业业走剧情,终于熬到临死前一晚。按照系统的说法,只要男女主杀上山,给她一招情意绵绵剑,她就可以功成身退,穿回老家。她这一生还算顺畅,唯一不爽的就是她的宿敌。那个和她针锋相对、性情古怪、经常处于病与不病之间的不世奇才,沈漆灯。唐峭决定死前干票大的,势必要让宿敌铭记于心,永生难忘。思来想去,最后,她给宿敌写了一封情书。情真意切,字字珠玑。然后她撒手躺平,安然等死。结果没有等来男女主,却等来了血迹斑斑的宿敌。少年提着两颗人头,站在月光里,对她似笑非笑:“那封信,是你写的?”唐峭:……*剧情的走向逐渐魔幻。趁宿敌还未靠近,唐峭毫不犹豫,当场捅了自己一剑。再次睁眼,她发现自己重生回初入仙门那一年。既然回不了快乐老家,唐峭决定放飞自我。她要干掉主角,暴打宿敌,成为修真界排名第一的大魔头!重活一世,一切都很顺利。除了她的宿敌,一如既往地难搞,一如既往地针对她。唐峭连做梦都想打败对方。直到有一天,她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下,将宿敌打倒在擂台上。少年微微喘息,笑眼看她,语气里透着掩盖不住的兴奋。“你还记得那封信吗?”唐峭:???【阅读指南】1、小学生文笔,通篇大白话2、不是纯感情流,会走剧情3、原女主并非完全正面的角色,不同阶段心态会有不同的变化,但总体不太可能和女主姐妹贴贴,介意慎入4、文案写的针对是真针对,打架也是真打架,不好这口的真的真的不要勉强自己5、好文千千万,不行咱就换,祝大家开心每一天【文案于2021.9.16已截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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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娃综摆烂后,我爆红了
苏怀铭穿成了豪门后爸。继子是出了名小霸王、熊孩子,保姆一个月辞退五个,老师都被气得哭着跑出去。之后他要和继子上娃综,被继子折磨,全网黑嘲,无奈退圈。苏怀铭:累了,直接快进到最后一步退圈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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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爱
路安纯穿着漂亮的长裙,在别墅花园的星光下,度过她十八岁的生日。她礼貌微笑着,视线却不断望向门口,似乎在等着谁。……狭窄漆黑的小巷里,魏封将被撞翻的摩托扶起来,擦掉了嘴角的血迹。嚣张的肇事者已经不见踪影。手机里震动了一下,是女孩的短信:“你…还来吗?”他用带血的手按下两个字——“等着。”少年眼神如困兽般,顾不得疼痛,单手扶着摩托,另一只手紧紧护着那盒快碎烂的蛋糕,冲入了无边的黑夜里。……魏封和路安纯,天差地别的两个人。优等生和边缘生。路安纯家境优渥、父亲管教严苛,魏封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中摸爬滚打。一个干净如初雪,一个身上总是新伤添旧伤。没人会把这俩人联系在一起。直到生日那一晚,路安纯背着所有人,偷偷溜出宴会厅。在爬满青苔的断墙边,她和魏封吻得昏天黑地。野狗vs公主——下本写《以身饲魔后我成了白月光》———哑女和幽罹是剑门最低贱的两名剑奴,幽罹容貌被毁,半边脸美艳无极,半边脸狰狞可怖。他总穿一袭黑衣,跪在湖边沉默洗剑。某夜,剑门一群醉酒弟子胡闹,下药压着哑女和幽罹成亲做了夫妻。哑女温柔待他,为他疗剑伤,给他做好吃的桂花糕。在幽罹弃道入魔的那一天,哑女遥遥望着那个玄衣染血、屠戮宗门的魔头,还没来得及抓住他的衣角。他将她一剑斩杀。只因他要迎娶九天神女。哑女,妨碍了他的神魔婚约。*我,就是那个哑女。我为给枉死的师尊复仇,选中了幽罹。我以身饲魔,助他成为最凶残的魔神,借他的手屠尽仇敌,换了这不公道的人间。即便最终被魔头反噬,陨落了灵身。我亦不悔。无涯海畔,我化身为一柄坟头的锈剑,永生永世陪伴我的师尊。然而,百年后,一代魔神历经劫难,终于冲进无涯海,只为求见我一面。他拖着满身鲜血,爬到我面前,疯狂地吻着我生锈的剑身,声音压抑——“小哑巴,我好悔…”感情流仙侠,恋爱情节比较多世界观自创,私设如山。剑灵vs美强惨魔头。-后来,据说那个手染鲜血的大魔头,跪在诸天神佛前,领受了七十七道天雷轰顶,神形俱灭-只为换一柄锈剑复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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